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 *** 是多少?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 *** :86-21-23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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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才服务全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更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上海市 职称问题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要求,报送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3.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和生产管理工作。

5.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6.完成本产品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单位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7.完成对本单位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8.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9.参加过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生产制造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推广应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产品、项目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9.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10.参加过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对企业生产技术革新起到推动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论文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

2.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经专家鉴定)。

(五)可以申报的专业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申报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经所在区人事局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组织部门将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市职称办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申报社会化高级工程师需要什么程序

1、基本程序

①个人申报;

②群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③单位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④省直厅局职改办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⑤省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论文及计算机能力测试证等;

⑥将通过审查的材料提交有关工程师评委会(由省工经职改办审批的工程师评委会)进行评审;

⑦评审通过人员的有关信息由呈报单位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⑧由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

⑨评审材料归档。

2、送审材料要求

送审材料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者需分类装订成册,每册材料必须有打印的“XXX同志申报X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与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70g 以上A4开白纸作底。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②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省直厅局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③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合同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省直厅局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④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省直厅局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⑥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四年每年1份。

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②个述职报告(装订一份,另备四份)。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分专著不装订)。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联系 *** 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③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④省职改办不再统一印制表格,所有表格均可从“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网站的“人事职称”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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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2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上海市2022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已发布!2022年上海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5日10:00-4月22日16:00。

根据《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可知,2022年上海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5日10:00-4月22日16: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上海市技能职称咨询热线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2年4月12日

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重要提示★

考试工作将严格贯彻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本次考试相关工作,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国有关考试计划安排,可能适时调整直至取消。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相关信息,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附件。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6月18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26月18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生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 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 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0:00-4月2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 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资格证书等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专业,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报名未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后需根据提示上传资格证书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并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23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静安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楼1111室,地铁1、12、13号线汉中路站2号出口)

报名点代码:1031

咨询 *** :请在原文查看。

电子邮箱:请在原文查看。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 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核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 (特别注意报考专业务必准确)、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并打印报名表备用。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24日16:00。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6月14日10:00-6月17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5月中旬左右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上海市技能职称咨询热线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 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考前21天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至少于考前25天回沪且不离沪。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生须知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时须携带且仅能携带铅笔。

2、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4、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5、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8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

(六)成绩合格证明领取

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电子印章制发电子成绩合格证明。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成绩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

考试报名咨询 *** ( 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咨询 *** :请在原文查看。

电子邮箱:请在原文查看。

因疫情管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考务咨询及工作 *** 自2022年3月15日起,均暂无法接听,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报名中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期间联系上述报名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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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 #人力资源考试# 导语】 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2年上海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49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具体事宜

(一)职业技能评价项目及评价机构

2022年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项目包含车工、铣工等80个职业(工种)291个项目,由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等39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体实施,并由其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职业技能评价项目的申报时间、计划安排等具体操作事项由相应的评价机构另行公布。评价项目及评价机构信息详见附件1。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方式

1、团体申报

(1)团体申报权限申请

社会培训机构填写社会培训组织团体申报权限申请表(见附件2),经培训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职业院校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简称“市职鉴中心”)和市教委教学研究室组织评估论证后,按评估回函填写职业院校团体申报权限申请表(见附件3)。

团体申报单位将权限申请表交予市职鉴中心,同时,登录自助经办系统,在“职业技能评价权限申请”中申请申报的相关权限。“事项名称”选择“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申报”,“节点名称”选择“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申报申请”和“鉴定个人信息维护”,并选取相应的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

(2)团体申报操作

社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应按各评价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对参加该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本机构学员、在校学生进行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自助经办系统“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申报”中进行统一代办报名,并根据相关评价机构要求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缴纳评价费等其他手续。

2、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可到各评价项目相应评价机构的业务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

对参加部分评价项目的申报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关于职业资格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后续工作事宜

(一)关于职业资格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调整事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的要求,焊工(电焊工)职业资格鉴定项目不再纳入2022年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目录,市职鉴中心将不再组织实施其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示教等25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也不再纳入2022年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目录,市职鉴中心将不再组织实施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调整项目详见附件4。

对上述停止考核发证的职业资格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应书面告知学员培训后不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由学员签字确认。

(二)后续相关事宜

1、对于已申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本人不愿意继续参加鉴定,鉴定费可全额退回;如本人愿意继续参加鉴定的,可安排其参加一次鉴定。

2、2022年1月15日之前开班的(以信息系统开班日期为准)以上调整项目学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一次考试,并应于2022年1月20日经团体申报方式完成报名及缴费手续,之后不再受理相关鉴定申报。

3、参加焊工(电焊工)职业资格鉴定,部分科目成绩不合格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一次补考。对 *** (二级)、高级 *** (一级)符合综合评审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一次综合评审,并应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报名及缴费手续,具体鉴定时间由市职鉴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后通知。

4、原则上在2022年3月底前安排完成鉴定考试。鉴定考试合格的学员,符合补贴培训条件的仍可享受培训费补贴。

5、以上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及证书查询、证书领取具体操作事项仍按《关于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1〕5号)执行。

6、业务受理

(1)业务受理地址: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

(2)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15-11:15,下午12:30-16:30(节假日除外)

(3)业务咨询 *** :62748577转4112分机

三、关于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具体事宜

(一)培训专业资质审批和设置

对人社部已牵头制定并面向社会发布专业设置标准的培训项目,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参照专业设置标准履行培训项目审批职责;对其他人社部尚未发布专业设置标准的培训项目,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后,做出审批决定。

培训机构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资质后,需在本市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添加培训项目资质,“核发证书类型”选择“技能等级认定”,并选择相应培训项目名称和等级(见附件5),经培训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

(二)培训组织实施

培训机构开展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挂钩的相关培训项目,应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培训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收退费规则,以及违约责任等,并向每位培训对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告知书》(见附件6),告知培训评价相关规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和补贴政策等内容,由培训对象本人签字确认。

培训机构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培训计划,按本市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规定,在经认定的办学点组织开展培训,并在开班3天前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开班反馈及学员注册。培训实施过程中,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上传信息系统的授课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落实打卡签到制度,授课计划发生变更的,至少在授课前一天完成信息系统授课计划变更。培训机构应切实做好教学台账的建立、归档和管理,确保培训过程留痕迹、可追溯,并根据属地化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其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项目及评价机构目录.docx

附件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团体申报权限申请表(社会培训机构).docx

附件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职业技能评价团体申报开户申请表(职业院校).docx

附件4:2022年调整的职业资格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docx

附件5: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项目编码表.docx

附件6:职业技能培训告知书.docx

上海市职业资格考试网

Ⅰ 国家职业资格证在哪个网站报名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在人事考试网报名。

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上海市技能职称咨询热线,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上海市技能职称咨询热线,从高到低依次为高级 *** 、 *** 、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和初级技能。参加不同级别的报考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要根据报考公告申报。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 *** 的力量来推行,由 *** 认定和授权机构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它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Ⅱ 上海市职业资格证书分数如何查询

楼上回答的是劳动局的职业资格证书..还有人事局的职业资格证书..这个发证后貌似不太好查了.只能去人事局验证了..

Ⅲ 上海考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在哪里报名

上海所有职称评定, 都是在 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的 网站上报名、付费等,然后打印准考证,然后考试……

Ⅳ 上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在哪里考试

《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录》,台湾同胞在大陆可报考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执业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涉及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等等

Ⅳ 上海物流师职业资格证在哪里报名

报名地点: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 在狗狗上查一下就知道了)

(三)物流师 (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国家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证书者。

5、大学专科(高职)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证书者。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5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证书者。

(四)高级物流师 (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国家资格一级)

1、 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证书者。

2、 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3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为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

本专业为运营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或国际贸易物流方向、电子商务物流方向,大专有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储运专业、仓储专业)

Ⅵ 上海职业资格证书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相比其他机构的证书,显得既正规,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在同等条件下,有证的会获得优先的机会。

Ⅶ 上海 职业技能鉴定分数查询

上海 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方式:

鉴定项目中涉及阅卷或考件检测的项目(具体项目由市鉴定中心另行通知)的鉴定成绩可于鉴定科目全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起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进行查询,其余项目的鉴定成绩可于鉴定科目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起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进行查询。

鉴定申报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职业、相关专业为所申报职业所属同一鉴定项目类别序号中的职业和专业见“鉴定项目类别与相关专业对应表”,具体可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查询。

《2018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正式发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本市面向社会开考的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分为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7)上海市职业资格考试网扩展阅读 :

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申请须知:

一、业务说明

申报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在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公布后60个作日内,可对已公布的鉴定成绩提出核查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凡由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单位集体申报的考生,统一由申报单位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实申请表》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并填写回邮信封。

2、个人申报的考生,由本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实申请表》,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并填写回邮信封。

三、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实申请表》

2、材料审核:受理人审核申请资料

3、核查回复:

(1)核查结果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回复形式邮寄至申请对象。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遵循查分不查卷原则。只核查答题姓名、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与本人对应,答题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公布成绩一致等。

(2)核查结果只向申请人提供所查核职业工种(等级)的成绩总分,不提供各题块具体得分情况和失分原因等。申请人不能查阅答题。

Ⅷ 改版的上海劳动局网怎么查职业资格证书的分数

目前上海市人力资源证书已经成为在上海从事HR *** 普遍认可的权威证书了。如果从业的同学想顺利进入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前提就是要获得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书。不过,还没有拿到证书的同学们,都在疑惑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怎么考取啊。其实参加上海市人力资源师考试并获得人力资源资格证书并不难。

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每年有2次,一般是在5月和11月,报考截止是在3月底和9月底。上海市人力资源师考试的和国家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不太一样,上海市人力资源师一年考3次,2011年人力资源考试安排在4月,9月,11月。具体时间为:4月16、17日和9月3、4 日以及11月5、6日。报名更好提前一个月报。

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报名地点在当地劳动局的职业资格考试中心或者培训机构。一般报名都通过培训机构,通过率高,要交一些培训费。自学能力强也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报名。

上海这边比较有名人力资源师培训机构是三才

培训机构等,如果是大学毕业的话可以去报考3-4级人力资源师考试。本科毕业1年以上可以报考2-4级人力资源师。费用的话,上海市技能职称咨询热线我们可以去三才培训机构仔细询问下,应该是不太贵的。

看了上面的介绍之后,想必大家对于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怎么考取啊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与了解。目前参加不同等级的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都是去专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通过率才是比较高的。当然了,选择一家专业的培训机构至关重要,在那么多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培训机构中,我们推荐三才,相信选择三才是您最人生的转折点。

Ⅸ 上海保安证资格证查询

1、登录国家职业资抄格袭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

(9)上海市职业资格考试网扩展阅读:

保安上岗证真假查询去所在当地公安厅进行查询,只需要提供保安证号,就能查询。保安证号告诉公安厅的工作人员,对方可以查出持有证件的人名。若是无这个保安证件号,以及查出来对应的持有者的名字不一样,就证明是假的。若是两者全有,且一致,就有真的保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