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民营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
一批民营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 众所周知,职称晋升一直以来是医生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如今“捷径”来了! 从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获悉, 2018年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技术职称综合评审和面试目前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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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共申报47名,有来自17家社会医疗机构的22名医师晋升成功,其中正高4名,副高18名,晋升通过率达46.8%。 点击查看原图 也就是说,本次47位医生近半数成功实现职称晋升。
其中不乏来自上海德达医院、上海国际医学中心、上海德济医院、上海杨思医院、上海嘉会国际医院等知名民营医疗机构。 这向业界表明,上海人才职称晋升之路对社会医疗机构已无障碍。 医生职称晋升的“捷径”来了! 事实上,据了解,近年来在职称评审上,上海已经向民营医院逐步放开,已有不少民营医院医生实现职称晋升。以2016年为例,上海市医疗机构协会17名医师向高评委申报了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职务晋升,经过面试,最终一名医生晋升为正高职称,8位医生晋升为副高,通过率达到52.94%。
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会长闫东方向表示:“上海在六年前至今开放社会医疗机构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晋升通道对稳定社会办医人才队伍,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技术人才,改善社会医疗机构技术队伍人才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平对待社会医疗机构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合理需求,开放人才晋升的绿色通道,破解社会办医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难题,上海的探索和做法让投入社会办医的中青年技术人才吃了‘定心丸’。” 据了解,上海一位知名医生集团创始医生的正高职称就是在民营医院执业时实现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职称晋升政策上公立民营的一视同仁,民营医院医生职称晋升的机会将比公立医院大很多,因为竞争比较小。 这一点上海市一位知名三甲医院大医生颇有感触,由于当时科里的正高职称已经满额,虽然该医生是该科学术和临床上的绝对顶梁柱,而且在业界颇具威望,但也只能顶着副主任医师、科副主任的头衔,只能等着老主任和一些老专家退休后,才晋升正高职称,并出任科主任。 而在一些高手云集的大三甲医院科室,不少副主任医师只能选择到其他医院寻求职称和职业发展途径。
如今,随着国家鼓励社会办医政策的持续出台,一批社会办医实力派入局,不仅在薪酬上能够让医生拿到阳光高收入,也在科研教学上获得主管部门及医学院校的青睐,一些民营医疗机构正在被纳入教学医院序列,民营医院大医生也将有更好的机会继续科研、教学事业。 优秀医疗人才职称评审将一视同仁! 不仅仅在上海,近年来在民营医院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越来越多,据了解,作为国内知名的民营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医生职称晋升通过率高达85%。
在北京,三博脑科更是成为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大医生有机会继续科研、教学工作,担任博导、教授。 在深圳,两年前加入卓正诊所的余金泉医生,于今年成功晋级副主任医师,填补了在体制内没有完成的遗憾。 点击查看原图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大批优秀医疗人才涌入社会办医机构,以及职称评审的一视同仁政策的落实,未来将有一大批医生在民营医院实现职称晋升,并延续科研和教学的梦想。
劳务派遣可以评职称吗
劳务派遣可以评职称。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应当按照当地人民 *** 规定的更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这是中国劳动经济中一种相对较新的形式。它也是一种发展迅速、存在诸多问题的形式。在认识劳务派遣本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挖掘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大量低质量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劳务派遣等劳动经济更适合中国的要素禀赋,能够充分发挥中国的资源比较优势。
2.非特定的“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制度、人员和行为的广义概念。它有三层含义:“劳务派遣”型劳动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和“劳务派遣”型就业。
3.“劳务派遣”式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外部组织安排一些临时性、非固定性或特殊性工作的一种工作安排形式,该组织只从事营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
4.“劳务派遣”组织是一种不同于传统企业的新型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只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通过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来获取利润,以求得生存和发展。
5. “劳务派遣”雇佣“劳务派遣”“就业是非正规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劳务派遣机构有劳动关系;但是,工人在雇主工作并接受相关管理。雇主和工人之间存在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种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就业的特点是固定期限、依赖性就业。
劳务派遣评职称
劳务派遣可以评职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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