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落户条件
上海落户条件具体如下: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9、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职称、省部奖励等)、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硕士、本科、二级 *** )、高技能人才(获奖、高级 *** 、二级 *** 并获奖)、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他特殊人才。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条件之一类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创业人才
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细则
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的人员。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 *** 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 *** 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 *** 表彰项目由 *** 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 *** 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列入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申请引进。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其中“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应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拓展资料:“重点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包括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委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由市商务委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正常运营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人员。
法律依据:《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 *** 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 *** 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 *** 表彰项目由 *** 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要求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的人员等。
满足具体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 ***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 )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上海高级职称三年后引进落户条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2、科创人才
(1)创业人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运营人才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4)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高级职称落户条件
持有高级职称、在所申请企业工作至少1年以上、社保缴纳基数2倍以上。
高级职称必须在上海人社公布的“职称目录”中;高级职称人才引进落户上海一般需要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必须符合相应级别职称所对应要求的学历+工作年限。
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