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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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扩展资料:

职务的聘任: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 *** 或竞聘的 *** ,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评聘分开:

评聘分开是指把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与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分开的政策措施。最新的评聘分开依据的文件为《人事部关于职称改革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7号)》。

评聘分开有利于体现职称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的衡量尺的作用,有利于对水平要求不同的单位之间的水平评价较为公平的衡量作用,也有利于部份对人员水平要求高的单位实施“高职低聘”。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现将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深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研究探索少数专业系列实行职务聘任制,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二、选择试点单位,只限于以下范围的人才密集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上海技能职称考核;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卫生医疗机构上海技能职称考核;少数特大型、大型企业。

三、属于上述范围的试点单位,只在本单位主体系列在职人员的副高级职务层次实行评聘分开,即高等院校的副教授;科研、设计单位的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特大型、大型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卫生医疗机构中的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药师。

四、选择试点单位的条件是:

(一)领导班子团结,改革意识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魄力;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成效明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具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已经进行了定编定员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明确和合理,并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范围、数量及职责已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

五、确定试点单位的程序是:

(一)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同时抄报人事部。

(二)省、部属高等院校进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征得国家教委同意后,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并抄报人事部。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委原则上可选择十个事业单位和十个大型企业进行试点工作。

六、评审任职资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硬化评审标准条件,严格考评 *** 和程序,确保评审质量,防止乱评滥评。

目前评定任职资格的数量一般应控制在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15%以内,具体数额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评审结果必须报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七、试点单位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区分任职资格与聘任职务的界限。

任职资格只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表明具备担任某一职务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能与工资和待遇挂钩。

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的职责、限额比例和任职期限的岗位,由行政领导择优聘任,在任期内领取职务工资。

获得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兑现工资待遇,对无理取闹者,人事、职改部门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评聘分开试点工作的领导。对首次评聘工作已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

凡符合上述要求,搞得好的单位,可予以认定,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对一些以评聘分开为由,任意扩大评聘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要令其停止并取消其评审的资格,问题严重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九、实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真正做到择优聘任、竞争聘任、优上劣下。对获得任职资格、因岗位已满不能受聘的中青年骨干,要鼓励上海技能职称考核他们到需要人才的地区或单位任职。也可以实行有领导、有组织地到需要人才的单位去 ***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上海市]上海技能职称考核,上海职业职称

上海职业技能考如果不合格可以补考吗

应该是可以的,不同的省份,不同的专业规定不一样,你看一下,这是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发布的规定,你对照你一下你的条件,看看是否只需再交补考费就可以了,希望可以找到你要的答案!

祝你考试成功!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一、社会化鉴定条件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报五级(初级)职业资格鉴定。凡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无须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本专业的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2、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在持证二年及以上,方可参加高一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和高一等级相关职业的模块鉴定。报考二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鉴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高中或中职学历及以上证书,对于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评定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参加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4、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者,可直接申报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和四级(中级)的模块鉴定。持有高等学校(含大学、大专、高职)毕业证者,可直接申报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和三级(高级)的模块鉴定,在本专业工作二年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相关职业的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5、持有《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毕业后从事本职业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者,可申报二级( *** )职业资格鉴定。

6、持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则必须参加本专业相关职业的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鉴定合格无需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二级( *** )职业资格鉴定。

7、取得“计算机操作应用”类或“电工电子工”、“数控机床工”等职业资格证书者,无须持证年限的要求,即可申报高一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

二、在校生鉴定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有学籍的中专、职校、技校生),一般都应在学业结束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其理论知识鉴定可免试。对于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无鉴定申报时间的限定。

2、高等学校在校生(有学籍的大学、大专、高职生),二年级下半学期起,即可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其理论知识鉴定可免试。在取得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无需持证年限的要求,可申报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其理论知识鉴定也可免试。

3、高等学校在校生(有学籍的大学、大专、高职生)在完成必须的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和规定的实践技能训练后,可参加《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

4、在校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部分不予免试。

三、鉴定补考条件

1、参加五、四、三级(初、中、高级)职业资格鉴定的补考,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均规定在原鉴定全部结束的三个月后进行,其单项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2、参加二、一级( *** 、高级 *** )职业资格鉴定的补考,应在原鉴定模块全部结束的半年后才能进行,其模块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3、参加《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的补考者,应在原鉴定模块全部结束的半年后进行,其模块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四、其它有关条件

1、持有外省市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按所持证书的职业和等级操作技能的内容,以“1+X”的提升标准进行复考,复考合格后,原证书达到规定年限,方可参加升级鉴定。如需更换成上海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则须参加本职业同等级的资格鉴定。

2、1997年6月30日前,由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局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可以对应作为申报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凭证。该类证书中,原3级可申报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原4、5、6级可申报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原7、8级可申报二级( *** )职业资格鉴定。

3、持有原市劳动局核发的“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直接申报本职业的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4、申报高一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按规定持证年限,可凭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办理鉴定申报手续。

注:

1、《申报条件》中“相关职业”的认定:按职业分类的“同一性”原则作为划分“相关职业”的主要依据。如工作程序、工艺技术或操作对象、生产产品条件等相同的职业则可称为“相关职业”。

在具体操作中,可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分类大典”中同一小类下的一栏细类职业认定为“相关职业”。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2、管理类职业鉴定申报条件另行公布。

上海职称考试,一般需要什么条件,操作流程,谁能告知一下?

目前上海市人力资源证书已经成为在上海从事HR *** 普遍认可的权威证书了。如果从业的同学想顺利进入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前提就是要获得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书。不过,还没有拿到证书的同学们,都在疑惑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怎么考取啊。其实参加上海市人力资源师考试并获得人力资源资格证书并不难。

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每年有2次,一般是在5月和11月,报考截止是在3月底和9月底。上海市人力资源师考试的和国家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不太一样,上海市人力资源师一年考3次,2011年人力资源考试安排在4月,9月,11月。具体时间为:4月16、17日和9月3、4 日以及11月5、6日。报名更好提前一个月报。

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报名地点在当地劳动局的职业资格考试中心或者培训机构。一般报名都通过培训机构,通过率高,要交一些培训费。自学能力强也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报名。

上海这边比较有名人力资源师培训机构是三才

培训机构等,如果是大学毕业的话可以去报考3-4级人力资源师考试。本科毕业1年以上可以报考2-4级人力资源师。费用的话,我们可以去三才培训机构仔细询问下,应该是不太贵的。

看了上面的介绍之后,想必大家对于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怎么考取啊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与了解。目前参加不同等级的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都是去专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通过率才是比较高的。当然了,选择一家专业的培训机构至关重要,在那么多上海市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培训机构中,我们推荐三才,相信选择三才是您最人生的转折点。

在上海怎么考取职称?

称在本市不少年轻白领眼中已变成陌生的名词,但日前出台的上海市居住证转户籍相关政策中,职称重新成为重要的考评因素。记者了解到,虽然政策细则还未出台,但不少“新上海人”已经开始准备相关职称考试。

在日前出台的上海居住证转户籍相关政策条件的第四条要求,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在本市某知名外资IT企业工作5年的吴先生说,公司对职称并没有要求,面试、升职时都只对个人技术和工作经验进行考评,所以虽然已经符合相关要求,但他并没有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出台后,作为“新上海人”的吴先生对比了自己的情况,除了离居住7年要求还有2年外,就只有职称达不到要求。

吴先生说,虽然有激励政策规定,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四条限制,但相关细则还未出台,自己是否能达到这个标准还是个未知数。为了2年后能够达到要求,吴先生已经报名了今年5月举行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除了没有户籍的“新上海人”报了名,一些本地人也报名了。“既然职称还是一个重要的考评标准,考了也没坏处。”

记者昨从相关培训机构获悉,今年职称英语考试本月就要进行,报名工作去年年底已结束。不少白领只能提前准备明年的考试,所以职称英语的培训人数大幅上升。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相关人员预测,“职称热”在即将进行的考试中很有可能体现出来。

上海职称考试?

回答:蜕变

新手

5月11日 18:13 我不是上海的!但是可以问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我5月21号考)

每一年都两次报考的机会! 5月和11月份考试,考两门(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成绩可以保留一年(如果只考过一科的话,下次可以只考没有过的那一门)

你看自己符合什么条件就考什么职称.以下供您参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 人力资源管理员报名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三、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 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