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上海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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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学历及资历;专业能力与业绩;论文及面试答辩要求;考核情况;任职资历;外语及计算机要求;继续教育要求;经济专业高级考试要求等。
据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年上海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具有硕研究生学历,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5年。
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
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植物,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上海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上海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学历要求
高级工程师
①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②博士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
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注:每年为30学时,共三年)的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
上海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①报送职称申报资料
②人社局进行审核
③审核通过者资料入库
④评委会进行专家评审
⑤通过后公示
⑥颁发电子版证书
上海正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上海正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如下:
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专科或本科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需取得三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并在申报高级资格时继续有效。
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计算机科学教育、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与专业技术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其他符合免试要求的相关专业,如建筑、勘探、测绘等长期主持户外工作的申报人员可以申请免考。
继续教育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的常规项目内容,相应附件可附入申报材料中上报评审。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区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获部省级单项奖一项,或市级单项奖两项以上。
任现职内,因在专业、技术等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主管或行业内表彰一次以上,含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在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及推广应用中有较大的创新,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上海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上海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如下:
一、学历、工作要求: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或者取得中级工程师职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并获得理工科本科或以上学历1年。
中专理工科毕业,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并获得理工科本科或以上学历满1年。
二、学时证明: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需提交近一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累计不少于1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中,公需科目按照45学时计算,专业科目按照30学时计算,选修科目按照45学时计算。
三、工作业绩:提交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较高评价和肯定的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流程
1)、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平时的考核情况,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评分形式提出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分为优秀(A)、达标(B)、基本达标(C)、尚未达标(D)四等。然后将申报人的材料按评价分值排序,报送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受理学校提供的材料后,将申报人指定的论文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鉴定(论文鉴定工作也可在申报前进行)。其他材料送有关高评委。
3)、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申报人进行随堂听课(随堂听课也可在申报前进行)。
4)、高评委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学科评议组审阅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学校聘任委员会的评价意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的同行专家论文鉴定意见、学科评议组专家随堂听课鉴定意见;对申报人进行专业答辩或面试,根据需要还要参加笔试;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学科评议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提出综合评议意见后,报高评委审定。
5)、高评委在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做出审定意见。
6)、高评委将审定通过人员名单送市人事局上网公示,上网公示结束,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7)、市人事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颁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评职材料: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课题材料含预审时要注意审查1课题申报书、2结题书、3课题成果等)
2、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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