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上海户口所需的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指的是哪些证书?
有很多,例如: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高级物流师
高级物流师是指取得物流师一级证书的物流职业从业者或者相关行业人员。中国高级物流师较为匮乏,从事物流的总人才数也为数不多。
物流业持证上岗将是大势所趋,物流贯穿企业的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运输、配送等环节,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第三方物流企业都面临着物流流程再造,而物流教育的滞后,使得物流人才非常匮乏,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物流人才也成为十大紧缺人才之一。
2、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 *** 并了解发展趋势。
3、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4、建筑师
一级建筑师是建筑行业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咨询等建筑业务。
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一级建筑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5、 高级烹调 ***
中式烹调高级 *** 要求精通某一菜系的全部 *** 技术,并能根据市场要求,对传统名肴进行改良创新。能旁通2种以上其它菜系的烹调技能,会 *** 旁菜系的中、高档菜肴。全面掌握稀有烹饪原料的品种鉴别、保管、涨发、运用等 *** 技术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级烹饪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筑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会计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物流师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这些省份已明确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目前为止(2019年8月15日),全国已有北京、 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 *** 、陕西、甘肃、宁夏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三省明确提出,职业资格证书一证两用。
各省相关政策汇总
陕西
2019年4月,陕西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7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甘肃
2017年12月,甘肃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28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建造师未在对应表内)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职称与国家部分职业资格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宁夏
2019年6月,宁夏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北京
2019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8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山西
2019年8月,山西人社厅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建造师等36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7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内蒙古
2019年6月,内蒙古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出版等15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9项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黑龙江
2018年12月,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46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上海
2017年3月,上海人社局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明确32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0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3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9项。值得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不在对应项目之列。
此外,对于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如企业法律顾问、质量、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江苏
2019年3月,江苏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打通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通道。列入该目录的注册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26项职业资格,及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浙江
2018年12月,浙江省人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师、 注册设备监理师、 注册计量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软件、计算机 *** 、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9类职业资格可以职称对应。
安徽
2017年12月,安徽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50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2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此外,还有安徽省内以考代评类职称考试5项。
福建
2019年1月,福建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在56项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8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江西
2019年6月,江西省人社局公布《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确定3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河南
2016年8月,《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明确:
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等14类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湖北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广西
2019年3月,广西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主要对三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了明确,分别为:24项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8项国务院已取消许可和认定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
2018年9月,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2项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8项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重庆
2019年7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10项。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川
2018年7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5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3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
2018年11日,西 *** 社厅《关于公布在部分职称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清单的通知》,确定40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2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 *** ,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 *** 免费咨询:
哪些职称直接落户上海
直接落户上海的职称如下:
1、持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对应职称上海,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2、取得 *** (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对应职称上海,且岗位与工种对应的。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
4、申请办理落户的时候,申请人的工作岗位和持有的中级职称能相互匹配。
上海居转户对职称的要求:
1、职称与岗位要匹配。
并不是随便考一个中级职称都可以的,考职称前需执业证书对应职称上海了解清楚该职称是否符合可用于居转户的职称,是否与自身工作匹配,不匹配的职称也不能用于落户上海。
2、职称对学历的要求。
如果取得的学历属于三地不一致等情况,这样的学历是不被认可,那用这样的学历考取的中级职称也是不能用来落户的,也是不能用来落户的。
3、公司需出具聘书。
考出与岗位匹配的职称,需要公司为其出具聘书,这个职称才能可用于居转户。
上海居转户基本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补缴的社保,不作为正常缴纳社保的年限累计。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执业证书对应职称上海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上海落户资格证书有哪些
上海落户资格证书有执业证书对应职称上海: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上海落户是围绕着学历、职称、经济三者而划分的。如果学历普通,没有“高级”的证书,那么就尽量选择好的单位,进入人才引进的重点机构执业证书对应职称上海;条件普通就尽量提高自己的收入合理提高社保缴纳基数。
落户的流程如下:
1、准迁证办理,需要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2、原籍下户,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3、现购房所在地上户,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居住地人民 *** 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 *** 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
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1.新版《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和以往基本没差别,部分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
2.新版政策取消了“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要求。
3.继续明确退休前5年都可申请。
4.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的人员,规定获奖后申请时间为5年内。并且明确了高技能人才为“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而非一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
5.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明确需在项目执行期内,引进人才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
6. 新版政策中细化了“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的认定机构,新增航运人才,并对每一类专门人才进行了明确解释。
7.申办具体流程的时间大大缩短,公示期由15天减少到5天。
执业药师后面的职称是什么?
早在2017年3月31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其中,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在2019年3月20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这表示,只要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起点则是主管(中)药师职称,根据其能力和水平,还可进一步评定为更高级别职称。
执业药师是执业资格,由药监局认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职务名称,由卫生部认定。把执业药师从执业资格跳到职称上面。这不仅仅是对执业药师工作和能力的新定义,这也意味着根据药师职称的等级划分,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社会地位都要有明显的提升。
①提升执业药师薪资待遇
执业药师评定职称,这不仅仅是对执业药师工作和能力的新定义,还意味着未来根据药师职称的等级划分,在未来执业药师工资待遇有望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
②执业药师社会地位将得到提升
国家在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和建设方面,绝不只评定职称这么简单,就拿执业药师来说,一方面要提高执业药师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还要把重点就放在了其专业技能培养上。
③企业 *** 更可根据需求择优聘任
对于药店来说,药师职称划定后,有条件的药店可根据需求聘任相应专业技术的执业药师。以医院为例,医院医师等级划分决定了患者对医院的选择性和趋向性,类比到药店,大大的提升了该药店在区域里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提升业绩影响巨大。
虽然全国多地发文,执业药师可认定为主管药师。这样的政策有利于改变执业药师的尴尬处境,拓宽就业渠道,也能提升执业药师的地位与工资待遇。执业药师职称评定保障了执业药师的权利与义务,将自身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全面应用,真正做到引导大众用药安全。
但对于已经拿到证书的伙伴也不必心急,证书到手如果政策落实下来,相信对于大家的就业地位和工资待遇都有更大的帮助。
上海落户承认的中级职称
上海落户中级职称有经济师、会计师盯侍并、工程师、统计师等。
1、技能类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 *** 证书,满6个月社保就可申请落户上海。
2、技能类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 *** 证书。可通过7年居转户落户上海。
3、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是中级职称。这类职称是分级别的只有”一级”对应的是中级职称,聘任中级职称后可通过7年居转户选择落户,如果是凯迹二级对落户并没什么用。谈拦
4、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指的是中级经济师这类,考代评类的各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法律分析:诉讼标的的作用是可以此为由,多人的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受害人诉至法院,以所有侵权人为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正因为必要共同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因此就要求共同诉讼人一同起诉或应诉。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之一百九十八条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笑轿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拿知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金额的大小。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