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用公司的营业执照报考会计中级职称考试会被公司发现吗
不会。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报考会计中级职称考试一般不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不过每个地区资格审核的要求不一样,具体的要看自己当地如何规定。
通常情况下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中级会计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用于核对会计工作年限。
中级会计职称现场审核需要什么材料
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与报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2寸近期彩照一张。
3.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6年度;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4.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
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在西方国家,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中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具备下列条件任何一条都可以报考中级会计职称: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信息采集为什么让我上传营业执照
中级信息采集上传营业执照是为了核实身份信息。
采集的时候写了单位的,都必须要有单位盖章的。
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高级会计师报名还需携带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男方上海户口硕士后学位另一方中级职称户口不足一年可以落户吗?
不可以。夫妻分居的调沪政策前提:
1、夫妻双方需有一人为上海户口
2、外地配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外地 配偶要身体健康
4、外地配偶要属于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意思就是要么是当地的公务员,要么就是当地接收了户口,档案在当地 *** 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并且要有当地的社保交费记录。如果没在户口所在地工作过,是不行的。
5、在上海有接收单位,意思就是要有三年以上得劳动合同。
二、结婚不到1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8)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三、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具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学位,毕业3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函)。
2、申请人(在沪方)本人向所在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照、法人代码证)(以上证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申报单位、调入单位、申请人分别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调出单位未签署意见和盖章的,由调出单位(须具有人事调动权)另行出具本人政治表现及同意调动函(商调函)。
5、调入方的学历(学位)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和学历、学位验证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在沪方的学历(学位)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在沪方的学历、学位作为申报条件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6、双方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还需供职称批复证明。
7、调入方由本市二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
8、调入方在沪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入函或者聘任期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试用期内暂不受理),并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户口簿上不能准确反映出在沪方何时何原因进沪的人员,另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10、婚育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无子女:结婚证书、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留原件) 。有子女: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