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作家相当于职称
现在, *** 作家可以有职称了。近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 *** 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在国内首创 *** 作家专业水平认定机制,率先评定的三级相当于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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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包括哪些?
中级及以上职称指的是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包括讲师、中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二级公证员、一级教师、文学创作二级创作员、二级演员、一等报务员等。
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副审编、高级讲师、高级农艺师、副研究馆员、主任记者、二级律师等。
正高级职称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一级律师等。
上海中级职称有哪些专业
上海中级职称一般是工程师和经济师,工程师涉及的专业有通信专业、计算机软件专业、建筑专业,而经济师涉及的专业有经济专业、商务专业、金融专业、法律专业等。还有统计师的统计专业,会计师的会计专业,编辑的文学、新闻专业等。
中级职称,一般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专业所需年限不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扩展资料
申报中级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哪些?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
二、中级
(一)实行职称(资格)评审的系列:
工程(除国家实行相应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外)、农业、民用航空。
(二)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和专业:
1、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和专业:
船舶、统计、会计(审计)、经济、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
2、本市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
卫生、图书资料、翻译、公证、律师、文物博物、档案。
3、实行只聘不评的系列和专业:
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出版、群众文化、艺术、播音、工艺美术、文学创作、体育教练、新闻。
……
上海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之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程、农业、民用航空等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有关系列《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制订细化、量化的评审标准和相应的实施办法,严格进行评审。
第三条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改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布局,按照专业,在实施评审的系列中,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专家库由主任委员库、评委库和专业学科组(以下简称学科组)成员专家库构成,其成员就在全市范围的同行专家中遴选。
第四条 主任委员库应由本专业在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术技术带头人5~6人组成。
委员库应由本专业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专家组成,人数一般在30人左右,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必须占2/3以上。
学科组应根据评审的专业范围进行设置,学科组成员库应由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同行专家10~12人组成,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必须占1/2以上。
积极选拔45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审专家库,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时,上述各库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均须占成员总数的30%以上。
第五条 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应由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审批,并报市职改办备案,区工程中评委直接由市职改办审批。备案材料应包括:组建专家库批复、评审权限及专业范围。
专家库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其间如需调整部分成员(含学科组),应按组建的程序报批。
第六条 每次申报材料送审工作完成以后,根据送审对象的情况,由建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的批准机关组织在主任委员专家库中抽取正副主任委员2~4名,在委员库中抽取若干名评委专家,和正、副主任委员一起组成不少于11人的执行中评委(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占2/3以上)。
在各学科组成员库中,抽取7名以上专家(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占1/2以上)组成执行学科组,学科组负责人须由当年度中评委的执行委员担任。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在抽取中评委正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与学科组成员时,上一年度的成员一般应分别保留1/2。
第七条 中评委应事先向其审批机关汇报评审工作准备情况,提供被评审对象的花名册,经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根据评审条件,在确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评审,召开评审会议。
第八条 中评委学科组应按照各系列《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重点对申报对象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是否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进行认真评议。
学科组应尽可能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业务答辩,破格申报对象须通过学科组业务答辩后方能进入评审程序。
学科组对申报对象的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学科组负责人在学科组评议的基础上,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第九条 中评委必须有3/4以上的执行评委出席才能进行评审。中评委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职称改革的政策,依据各系列《职务试行条例》,仔细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充分听取并尊重学科组的意见,在认真讨论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申报对象获应到执行评委1/2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评审。
中评委的评审意见及投票结果必须填入申报表,主任委员应在申报表上签章。
第十条 中评委应及时向其批准机关汇报评审结果,经审核后,采用批复的形式,将评审结果通知委托的申报服务机构或申报人所在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 *** 机构应负责将评审通过人员的有效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并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输入相关数据库。
各部委办、区县局(集团公司)应及时更新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并于每年6月前凭批复和更新后的数据库(附软盘)到市职改办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评委会、学科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评议、评审中发表的意见和表决结果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第十二条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学科组成员在评议、评审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该成员应予回避。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所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经查实,即予撤消,并视情况严肃处理。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会和学科组成员,将随时撤换,并追究其责任。
对违反评审程序、不按标准评审或超越专业和范围评审的评委会,视情处理,直至取消评审权。
如何获得作家证?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
1、为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中国作协团体会员为:北京作协、天津作协、河北作协、山西作协、内蒙古作协、辽宁作协、吉林作协、黑龙江作协、上海作协、江苏作协、浙江作协、安徽作协、福建作协、江西作协、山东作协、河南作协、湖北作协、湖南作协、广东作协、
广西作协、海南作协、重庆作协、四川作协、贵州作协、云南作协、 *** 作协、陕西作协、甘肃作协、青海作协、宁夏作协、新疆作协、兵团作协、延边作协、中国石油作协、中国铁路作协、中国煤矿作协、中国国土作协、中国电力作协、中国冶金作协、中国水利作协、中国石化作协、中国化工作协、全国公安作协、中国金融作协、中国科普作协)
2、为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3、为军队系统(包括武警)符合入会条件者。
(二)成果
申请者须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过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在中国大陆成书出版的文学作品;或长期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翻译、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1、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30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15万字,并成书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20万字。
(3)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2部。
(4)在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订阅量(数)5000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0万字。
(5)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或出版条件计算。影视、戏剧作品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
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评论的申请者,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批评作品不少于15万字,或出版有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评论著作。
3、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成书出版有独立翻译作品2部以上,或在专业学术报刊和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上发表过独立翻译作品20万字以上。
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成绩突出。
5、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在省级文联、作协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在地市级文联、作协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5年以上,对促进文学事业发展有一定贡献。
(三)党政领导干部申请入会,根据其文学成果,从严把握,并履行必要手续。
扩展资料:
申报审批程序
(一)中国作协创联部会员处每年1至3月集中接受入会申请。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推荐应于3月15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
(二)4至5月,创联部会员处按文学门类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各团体会员的意见供专家组参考。专家评审主要发挥咨询、评议、推荐作用。
1、设专家库,专家库入选专家由中国作协书记处决定产生。入选专家须精熟相关体裁与门类业务知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每3年一届,每年专家组成员通过摇号确定。
2、专家评审采用个人阅读、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所提交推荐名单须本组专家投票过半数方通过。
(三)6至7月,中国作协书记处讨论审批新会员。书记处的审批主要发挥政治、业务、法规、纪律把关作用。
书记处审批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专家评审及团体会员推荐名单进行讨论和投票,以投票超过半数为通过,不另行提名;对专家组评审过程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处理意见;审议通过拟发展个人会员名单。
(四)公示
拟发展个人会员名单在中国作家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中被反映的问题由创联部核查后,报书记处审批决定。
(五)公布
新会员名单以中国作家协会公报形式在《文艺报》、中国作家网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作家网-中国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审批办法
关于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扩展资料:
职务的聘任: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 *** 或竞聘的 *** ,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评聘分开:
评聘分开是指把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与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分开的政策措施。最新的评聘分开依据的文件为《人事部关于职称改革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7号)》。
评聘分开有利于体现职称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的衡量尺的作用,有利于对水平要求不同的单位之间的水平评价较为公平的衡量作用,也有利于部份对人员水平要求高的单位实施“高职低聘”。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现将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深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研究探索少数专业系列实行职务聘任制,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二、选择试点单位,只限于以下范围的人才密集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卫生医疗机构;少数特大型、大型企业。
三、属于上述范围的试点单位,只在本单位主体系列在职人员的副高级职务层次实行评聘分开,即高等院校的副教授;科研、设计单位的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特大型、大型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卫生医疗机构中的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药师。
四、选择试点单位的条件是:
(一)领导班子团结,改革意识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魄力;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成效明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具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已经进行了定编定员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明确和合理,并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范围、数量及职责已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
五、确定试点单位的程序是:
(一)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同时抄报人事部。
(二)省、部属高等院校进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征得国家教委同意后,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并抄报人事部。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委原则上可选择十个事业单位和十个大型企业进行试点工作。
六、评审任职资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硬化评审标准条件,严格考评 *** 和程序,确保评审质量,防止乱评滥评。
目前评定任职资格的数量一般应控制在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15%以内,具体数额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评审结果必须报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七、试点单位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区分任职资格与聘任职务的界限。
任职资格只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表明具备担任某一职务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能与工资和待遇挂钩。
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的职责、限额比例和任职期限的岗位,由行政领导择优聘任,在任期内领取职务工资。
获得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兑现工资待遇,对无理取闹者,人事、职改部门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评聘分开试点工作的领导。对首次评聘工作已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
凡符合上述要求,搞得好的单位,可予以认定,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对一些以评聘分开为由,任意扩大评聘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要令其停止并取消其评审的资格,问题严重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九、实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真正做到择优聘任、竞争聘任、优上劣下。对获得任职资格、因岗位已满不能受聘的中青年骨干,要鼓励他们到需要人才的地区或单位任职。也可以实行有领导、有组织地到需要人才的单位去 ***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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