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高级职称,本科,上海有房产,工作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 ,持人才引进居住证2年,转上海户口有哪些途径
持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需要连续在上海缴纳社保年限超过7年,具体的细节你还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查询,里面的具体资料很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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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7日,上海市 *** 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 *** 网站上公布了实施细则原文和政策问答,方便公众查询。持证人员如想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还可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咨询:市、区人才服务中心、21世纪人才网网上咨询中心、市人事业务咨询受理中心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之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总量调控)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照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外地副主任医师转上海
只要是省一级卫生厅颁发的副高级职称,全国各地都承认。
关键是上海的工作单位同意聘任副高职称,并给你相应的行医权限就行了。
如果聘用单位认为你水平有限,
完全可以高职低配。
转户口是不牵涉职称重新评定问题的。
外地的高级经济师证能换成上海的吗?
高级经济师是全国通用的,为什么一定要换成上海的哪?
另外,还没有听说过高经证书能来回换省份的,惟一的办法是你在上海重新评审吧。
在外省取得中级职称如何在上海评高级职称
1.中级职称是否已经进入你的档案了,这很关键,如果是,
2.你应当把江苏评的职称调回上海,也就是说把江苏的中级证件转换成上海的中级证件,这样才有资格在上海评高工啊(如果你和上海人事局很熟的话,就没这么麻烦了)
不知道是否解答清楚了
在外省评审的工程师职称证怎样转回户口归属地呢?
不用,工程师职称证是全国通用的,没有限制。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工程师(Engineer)和科学家(Scientists)往往容易混淆。科学家努力探索大自然,以便发现一般性法则(General principles),工程师则遵照此既定原则,从而在数学和科学上,解决了一些技术问题。科学家研究事物,工程师建立事物。科学家探索世界以发现普遍法则,但工程师使用普遍法则以设计实际物品。
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
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中级职称跨省需要换证吗?
如果满足办理职称评定所在地外省市高级职称到上海换证的规定外省市高级职称到上海换证,职称评定可以跨省外省市高级职称到上海换证,就不用换换证。
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专业所需年限不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其外省市高级职称到上海换证他指的是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三年以上。
扩展资料:
1、申报清单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2、报考要求
评高级以上级职称,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必须通过省级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市取消职称英语及计算机考试要求。
3、其他问题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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