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落户政策2022最新
上海落户政策2022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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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居住证7年转户口需要累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依法缴纳所得税
4、上海居住证7年转户口需要持有上海市中级以上职称
5、无任何违法计划生育和违法犯罪记录
2年落户上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上海居住证2年转户口常用激励条件;
2、荣获省市级及以上国家 *** 奖励的优秀人才可优先申请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被计入省市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优秀人才可申请上海居住证2年转户口;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上海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7、上海市紧缺专业人才、取得上海居住证2年转户口承认的高级职称,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 )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8、上海市传统文化艺术、传统中医学、农业先进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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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
落户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位证);
2. 用人单位应与引入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任)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引入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4. 关于特别优异或许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5. 引入人才作业地址一般应在上海。
落户优势:
能够让爱人、未成年子女随迁,且所需时刻短,本科2年、硕士1年即可落户。
只需满意学历条件、公司有落户资历并且乐意给你,缴纳对应时刻的社保即可落户。
期间有5类人才能够直接落户:
1. 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职称、省部奖赏等)
2. 药店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硕士、本科、二级 *** )
3. 高技能人才(获奖、高级 *** 、二级 *** 并获奖)
4. 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5. 专门人才和其他特别人才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职称、省部奖励等)、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硕士、本科、二级 *** )、高技能人才(获奖、高级 *** 、二级 *** 并获奖)、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条件之一类:创业人才
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细则
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的人员。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 *** 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 *** 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 *** 表彰项目由 *** 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 *** 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列入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申请引进。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其中“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应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拓展资料:“重点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包括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委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由市商务委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正常运营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人员。
法律依据:《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 *** 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 *** 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 *** 表彰项目由 *** 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止申报之日)相应的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 ***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 )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2、科创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运营人才、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企业家。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上海 引进人才 落户 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止申报之日)相应的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 ***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 )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2、科创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运营人才、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企业家。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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