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高级职称,本科,上海有房产,工作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 ,持人才引进居住证2年,转上海户口有哪些途径

持人才引进居住证外地高级职称落户上海流程的需要连续在上海缴纳社保年限超过7年,具体的细节你还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查询,里面的具体资料很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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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7日,上海市 *** 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外地高级职称落户上海流程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 *** 网站上公布了实施细则原文和政策问答,方便公众查询。持证人员如想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还可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咨询:市、区人才服务中心、21世纪人才网网上咨询中心、市人事业务咨询受理中心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之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总量调控)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照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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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公寓50万缴税如下:

1、假如面积小于90平方,则契税按百分之1计算,即500000乘以百分之1等于5000元。

2、假如大于90平方小于144平方,则契税按照百分之1.5计算,即500000乘以百分之1.5等于7500元。

3、假如是大于144平方的,则契税按照百分之3计算,即500000乘以百分之3等于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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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时还需要缴纳维修基金,一般是按照购房总金额的百分之2到3来计算,即500000乘以税率10000到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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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2016年4月25日外地高级职称落户上海流程,上海市 *** 官网发布《上海市人民 ***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外地高级职称落户上海流程的若干意见》规定上海户口新政策,其中一个方案这样建议外地高级职称落户上海流程:凡满足七大类指标累积得分达到100分者,即可具备入沪上海的条件。这七大类条件性指标包括:1.学历;2.在沪就职;3.在沪缴纳社会保险;4.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5.外省市(海外)工作资质;6.特殊成就;7.在沪创业投资纳税。

满足9大条件可办理上海户口并落户: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120分+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另外还有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

之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

办理流程

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市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预审通过,并告知用人单位现场递交书面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经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相关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四)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相关人员按市公安部门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