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1、基础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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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基础指标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的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等级以及社保缴费年限来进行加分。

(1)年龄:

年龄在18-43岁,加30分;

(2)教育背景:

拥有大专学历,加50分;本科学历,加60分;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加90分;硕士学历学位,加100分;博士学历学位,加110分;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职称,加140分;二级或中级职称,加100分;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加60分;四级,加30分;五级,加15分。

(学历和职称加分只能二选一)

(4)缴费年限: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一年,加3分;

2、加分指标:

(1)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加分指标的种类比较多,其中急缺急需专业,加30分;

(2)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更高能加120分;

(3)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更高能加120分;

(4)创业人才、创业人才中介服务人才,更高加120分;

(5)特定公共服务领域,满一年,加4分;

(6)远郊重点领域就业,一年加2分;

(7)应届毕业生,加10分;

(8)表彰奖励更高可以加110分;

(9)配偶为本市户籍,更高能加40分;

3、减分指标:

(1)在3年之内提供虚假材料的,居住证积分一次扣150分;

(2)5年之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居住证积分每条扣50分;

(3)5年之内有一般犯罪记录的,居住证积分每条扣150分。

关于上海职称积分指标体系表的信息

上海市落户打分积分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一、上海积分落户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二、上海积分落户基础指标及分值参考: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1、年龄:年龄指标更高分值30分;

2、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更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更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4、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三、上海积分落户加分指标及分值参考: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1、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2、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更高100分;

3、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更高分值100分;

4、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5、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更高分值20分;

6、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7、表彰奖励: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更高分值110分;

8、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更高分值40分;

四、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1、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2、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3、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扩展资料

教育背景指标更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参考资料

社保查询网-2018年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是多少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五至第十二条可知,上海《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各项指标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1.     年龄

年龄指标更高分值30分。持证人年龄为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2.     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更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3.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更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4.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否则,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二、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1.     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的具体条件的创业人才或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2. 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的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3.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更高120分。

4.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更高分值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5.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6.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更高分值20分。

7.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8.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更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 *** 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 *** 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9.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更高分值40分。

三、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1.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2.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3.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参考资料:

市 *** 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