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地址在哪

上海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联系 *** +工作日接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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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1)地址:浦东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

联系 *** :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2)地址: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西门)

联系 *** :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3)地址: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

联系 *** :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4)地址:环科路999弄浦东国际人才港1号楼1楼受理大厅

联系 *** :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5)地址:浦东南路379号18楼E座(金穗大厦内)

联系 *** :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6)地址:康桥镇康桥路1100号

联系 *** :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7)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紫杉路158弄1号楼二楼(临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 :5860333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6:30

2、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路969号(近三江路)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B厅

联系 *** :6475651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16:30

3、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安西路37号

联系 *** :62124179

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1:30,13:00-16:30

4、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同普路602号

联系 *** :22234548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6:30

5、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西区一楼

联系 *** :65073218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16:30。周五9:00-11:30

6、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1)地址:淞沪路605号C-D(2020年3月23日起装修期间暂停接待)

联系 *** :33193322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16:30

(2)地址:控江路1777号君欣时代广场一楼东(近双辽路口),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东部园(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专窗)

联系 *** :5508285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16:30

7、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南苏州路343号

联系 *** :63080100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6:30。周五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5:00。

8、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共和新路912号云华科技大厦6楼

联系 *** :66057103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6:30

9、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

联系 *** :56105656

工作日接待时间:8:45-11:30,13:00(夏令时期13:30)-16:30

10、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

(1)地址:莘庄镇水清路388号

联系 *** :52967576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夏令时期13:30)-17:00

(2)地址:东川路555号一号楼一楼人才服务大厅

联系 *** :61202567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夏令时期13:30)-17:00

(3)地址:浦江镇江航南路950号一楼1113室人才服务工作室

联系 *** :34798662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夏令时期13:30)-17:00

11、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

(1)地址:嘉戬公路1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北区就业人才专区

联系 *** :69530382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00-17:00中午11:30-13:00(午间值守)

(2)地址:安亭镇曹安公路5656号

联系 *** :59568585

8:30-11:00,13:00-16:30

12、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

联系 *** :57922285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3:30-16:30

13、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乐都西路867-871号5号楼底楼

联系 *** :67848636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1:00,13:00-16:30。周五8:30-11:00,13:00-15:00

14、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海关大楼隔壁)

联系 *** :33862070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6:30。周五9:00-11:30,13:30(夏令时期14:00)-15:30

15、奉贤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楼二层

联系 *** :67137600

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1:30,13:00-16:30

16、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

(1)地址:城桥镇新城翠竹路150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 :69696988-8113

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1:30,13:00-17:00

(2)地址:长兴工作站,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号(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区内)19号楼101室

联系 *** :66857002

工作日接待时间:周三8:30-11:30,12:30-16:30

[上海市]上海金山区职称积分,金山区积分办理中心

金山区发布“上海湾区”人才计划 购房更高补贴200万

凤凰网房产上海讯 2月24日,据上海市金山区 *** 官网消息,金山区正式发布“上海湾区”人才计划,推出金山区人才新政。

新政涵盖高技能、农业、教育、卫生、文化和旅游、新闻传媒等多个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并新增了人才积分、产业人才、农业人才和金山籍人才回流等政策。

根据官网消息,金山将建立人才积分评价机制,对人才进行全面评分,以人才积分作为安居申报条件。

新政规定,只要人才积分达到60分,即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65分以上可申请租房补贴。对于那些原本因学历、职称受限没能享受到安居政策但属于市场、企业紧缺急需的人才,只要满足积分条件,即可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红利。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人才新政,金山对租房、购房补贴进行分层分档,补贴标准也大幅提高,租房补贴由原来的1个档次增加到7个档次,更高可享全额租金补贴。购房补贴由原来的1个档次增加为3个档次,更高可享200万元补贴。

这是继临港之后,近来上海又一个宣布针对人才进行特殊购房补贴的区域。

2020年起,临港对持有“人才证”(即购房资格确认函)的购房者有定向微调政策,其中3.1人才不打分,直接入围,优先摇号选房;若3.1人才认购不超130%,3.2无房常住人口不打分直接入围。

回顾临港最新的3.1和3.2人才规则:

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以下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才为满足本次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

2.1 单位条件:

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

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

2.2 个人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

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

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1人才 满足上述2.2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2.1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

3.2人才 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上述2.1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

金山区办理积分 档案放哪里

一般符合上海居住证积分审核条件上海金山区职称积分的档案都会留在当地人才中心。完整上海金山区职称积分的数据链上海金山区职称积分,材料证明是办上海居住证积分过程中必要的准备。所以准备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但没有前置学历的,自己想办法补上,把数据链补充完整。同时在办理的时候,前置学历毕业时间一定要早于专科学历入学时间,不然也是无效的,至少早半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