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积分政策
1.基本细则。家庭状况:认购新房时,家庭状况为已婚+10分;如果订户未婚、离异或丧偶,则不给予额外加分。户籍:认购新房时,认购人为上海户籍+10分;非上海市户籍(配偶一方为上海市户籍,非户籍一方有单独生产许可证)的认购人,不加分。财产情况:认购新房时认购人(含家庭成员)名下在上海无住房的加20分;认购人为上海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的,加+5分,2套及以上不加分。五年购房记录:认购人(含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且认购新房时5年内无购房记录的加20分;认购人上海家庭名下有1套房且5年内无购房记录+5分;如果订户在5年内有购买记录,则不给予额外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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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态子规则:从2003年1月开始,每个月社保缴费加0.1-0.24分。如果是单身,根据个人情况,家庭会参考缴纳社保较多的配偶。
上海买房入户有用吗
没用。上海市现已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积分满120分可落户上海。本文将为您介绍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包括具体的加分,扣分标准,适用对象等。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上海积分落户政策是有上海的市民居住证满七年,并且在此期间参加上海市社保满七年及依法交个人所得税,在上海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没有违反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以及其上海买房积分和职称他相关的不良行为举止等,根据上海买房积分和职称我国的户口相关条例,公民迁出户口所在地,需要到相应的机关进行登记,并且领取相关的文件,公民迁往其他地区,必须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子有积分吗?
外地人在有 居住证 上海买房积分和职称的前提下满足下面上海买房积分和职称的条件就可以得到积分。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上海买房积分和职称,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 证人 ”)进行积分上海买房积分和职称,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买房积分和职称,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 *** 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 社会保险 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更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更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更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更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更高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 工资 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 个人所得税 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更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上海购房积分怎么算
上海买房积分总分=基础分+社保动态分。
1、基础分细则:
家庭情况:认购新房时,家庭状况为已婚状态+10分。认购人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等情况则不加分。
户籍情况:认购新房时,认购人为上海户籍+10分。认购人为非上海户籍的(夫妻一方为上海户籍,非上海户籍的一方单独上产证的)不加分。
房产情况:认购新房时,认购人(含家庭成员)名下上海无房的+20分。认购人为沪籍家庭且名下住房有1套方则+5分,两套以及以上不加分。
五年人购房记录:认购新房时,认购人(含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且5年内无购房记录的+20分。认购人为沪籍家庭名下有1套房且5年内无购房记录的+5分。认购人5年内有购房记录的,则不加分。
2、动态分细则:
自2003年1月起计算,每缴纳一月社保加0.1-0.24分。单身则视个人情况,家庭参照夫妻双方中社保缴纳较多的一方。
上海购房资格:
1、单身人士。如果购房者是非沪籍人士,被限购无法买房。如果购房者是沪籍人士,并且名下已经有房,被限购无法再买房。如果购房者是沪籍人士,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共同共有住房数大于等于3套,同样被限购,如果少于等于2套,还可以再买一套房子。
2、已婚人士。如果购房者是非沪籍人士,必须连续缴纳至少5年的社保才有资格买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沪籍人士,可以购买首套房,但是第二套房需要提供5年社保或个税证。夫妻双方都是沪籍人士,并且夫妻双方各自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住房数少于等于2套,则可以再购买2套。
3、已婚人士相对来说买房要容易一些,但是非沪籍人士也必须提供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而已婚沪籍人士首套房就没有限制了。当然,为了防止某些人炒房,对于家庭拥有的住房数量也做了相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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