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本地人,高级工程师职称,我老婆是安徽人(上海居住证),可以提前办理上海户口吗?
按照上海市关于解决夫妻分居困难的规定,是可以的,可以直接到你单位所在区的人才交流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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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沪人[1999]122号
各区、县人事局、公安局(分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8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下同),在沪有接收单位,且本人或在外地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的配偶调入本市工作。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在外地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
2、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3、夫妻两地分居满五年的人员。
4、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由在上海的一方提出申请,既可由工作单位申报,也可以个人申报。
由工作单位申报的,市直属单位向市人事局申报;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的单位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向市人事局申报;其他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申报。
由个人申报的,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向区(县)人事局申报。
三、本市建立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计算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市、区(县)人事局可通过该系统在网上办理调沪手续。市、区(县)人事部门承办调沪事宜时,应将在沪一方和调沪人员基本信息及办理情况及时输入该系统,符合系统内设条件的,即可核发市人事局的落户证明。
四、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和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沪的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一律免征城市建设费。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沪人[1986]113号文同时废止。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
《上海市人民 *** 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7号)
之一步(以2020年7月份为例):
预审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学历学位
4.税单
2018年12月前 上海税务网站打印
2019年个税 上海税务局打印 或 电子税务局:
5.社保单 上海人社自助/12333 网站打印
第二步 系统里面提交资料(需要提交和准备的材料如下):
序号
附件类型附件说明备注1*基本材料主申请人身份证主申请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2*基本材料主申请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主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则上农业户口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请先在户籍地把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之后再申报。也有多个农业户口办理成功的案例。3*基本材料主申请人更高学历、学位证书主申请人更高学历为专转本、专升本、自学考本本科学历、学位的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另需提供前置大专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分开,不要放在同一个文件里面。
基本材料外省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在沪工作未满两年的请提供,如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
基本材料外省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在沪工作未满两年的请提供
4*基本材料承诺与授权
见附件,打印签名后扫描。
基本材料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高级职称评审表、事业单位离职材料等)按样张上传高级职称评审表,现场受理时需递交 *** 复印材料
上海户口配偶如何随迁落户
上海户口配偶如何随迁落户
上海作为早期经济开放区,如今经济发达,资源配置优越,医疗设备也很齐全。上海居民也享有当地 *** 的优惠政策,那要是上海居民的配偶不是当地户籍的呢?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上海户口配偶随迁落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户籍新政策配偶如何落户?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
上海市夫妻投靠的条件:
1、必须结婚满10年(咨询上海户口一方派出所)。
2、有上海的落户地(比如自有房子的房产证或者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
3、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也可以是原来的暂住证)一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一年以上的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文件准备流程:
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文。
(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
(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材料。
(14)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
其他可以提前落户或者直接进行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情况如下:
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上面的上海户口新政策是否有符合情况的,才可以办理申请上海户口:
(一)异地投靠配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
(2)户主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
(3)当地村委会、乡(镇) *** 出具的证明;
(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申报人员全家的户籍证明;
(5)随迁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证明;
6)沪地配偶单位证明;
(7)结婚证复印件;
(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9)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沪地配偶户籍证明并注明户口性质。
(二)就地投靠配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
(2)户主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
(3)村委会、乡(镇) *** 出具的证明;
(4)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证明;
(5)配偶单位证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8)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申报农转非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
(10)被投靠人配偶户籍证明并注明户口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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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高工可以带家属户口吗
评高工是可以带家属户口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的。
居转户家庭是有条件随迁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你是高级职称人员或获得省部级奖励,其次你的配偶在沪有稳定工作。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 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高级工程师属于高级职称,虽说是居转户,但其实已经在人才引进的范畴。
人才引进,一人落户,全家随迁。
如何在上海落户
想要落户上海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可以通过居转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三种方式落户。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上海梅山(集团)公司职工回沪、投靠配偶(伤残军人)
三、人才落户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上海高级职称家属落户流程,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扩展资料: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2、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5、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目前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8、现居住地及户籍地乡镇人民 *** 或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婚育证明材料:未婚者:无;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离婚者: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9、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0、子女随迁材料:
(1)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居民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激励条件所需材料: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外省市核发的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 *** -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 *** -外省市职工(家属)进沪审批
工程类高工,上海社保已交6年,如何申请上海户口,配偶是否可以随迁?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相关条例摘要如下:
......
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 ***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 )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 *** 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第六条(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二)《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六)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七)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九)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十)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一)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二)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八条(受理)
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经办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第九条(初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第十条(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引进特殊人才的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公示)
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引进的人才,可不予公示。
第十二条(户口迁移)
经公示通过的人才,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三条(家属随迁)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摘自《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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